民宿須知
▲我們是訂金訂房制,下訂後需在24小時內完成訂金支付。
▲入住時間為下午 15:00 後,退房時間為中午 11:00 前。
▲延遲退房每小時加收新台幣500元。
▲ 我們是無電梯民宿,如攜帶大型行李箱或是自身身體情況不適合爬樓梯,請訂房時告知,會盡量協助在低樓層。
▲ 館內全面禁菸,依當地法令如違返規定,將罰鍰新台幣 10,000元。
▲ 屋內禁止飼養寵物、酗酒、嚼檳榔、放鞭炮、烹飪、燒烤、轟趴、吸毒等違法行為。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
▲ 房內任何物品若經發現遭人為損壞或遺失,請照價賠償。
▲ 貴重物品與金錢請隨身攜帶,本民宿不負責任何保管責任。
▲無門禁。為維護寧靜的居住環境,尊重他人,晚上10點過後請勿大聲喧嘩、跑跳。
▲退房後冰箱等如有殘留食物、飲料等,打掃時一律清空恕不退費。
▲退房後請把房卡歸還到櫃台的退房盒內(房間內電源卡請插著),房卡若有遺失需酌收新台幣500元。
▲ 廚餘請勿倒入馬桶、洗手台造成堵塞(湯湯水水無料的話可以倒馬桶)。
▲ 如有其他設備操作問題,請Line聯繫或是撥打夜間緊急電話。
▲ 退款(Booking、Agoda、Asia Yo等平台不適用)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四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定金。
▲如遇天災(例如颱風)以下情況才能全額退款
1.台南發布陸上警報/宣布停班課
2.大眾交通停駛或交通中斷無法抵達旅遊地等情況。
▲延期
需最晚於入住日七天前告知辦理延期,無須急著確定日期,我們訂金都有保留期限,確定下次訂房日期再次聯繫下訂即可。
▲任何違反本民宿實質規範者,需擔負一切責任與賠償並保留法律追訴權▲